相關改善計畫競合
計畫效益
成立橋型評選委員會
工作項目 | 類別 | 內容說明 | 執行期程 |
---|---|---|---|
陸上文化資產 |
考古 試掘 |
十三行遺址: 1.計畫路線臺北港北堤以北至挖子尾砂丘每50公尺進行一個考古探坑試掘。 2.文化公園與污水處理廠間之既有道路每50公尺進行一個考古探坑試掘,另於兩側輔以人工鑽探。 |
施工前 |
遺址 監看 |
1.臺北港I、II遺址: 計畫路線臨港大道與台64連絡道進行施工監看。 2.訊塘埔遺址: 本計畫台64連絡道進行施工監看。 3.油車口遺址: 計畫路線淡水匝道進行施工監看。 4.沙崙遺址: 計畫路線沙崙路段進行施工監看。 |
施工整地、橋墩基礎開挖期間每日一次 | |
現場 搶救挖掘 |
搶救發掘及相關發掘、現地遺物整理及現地維護等經費。 | 施工階段之搶救發掘及對出土遺物現場保存維護 | |
水下文化資產 |
考古 探勘 |
主橋落墩範圍,工程影響範圍內水下文化資產探勘 | 主橋施工前 |
註:
1.未來視實際狀況進行調整。
2.未來水下文化資產現場搶救或現場維護之經費,將依據主管機關審核後編列。
鳥類停工標準(預警性)
於施工區域周圍250公尺內鳥類數量執行停工標準流程:
保育類鷗科鳥類如鳳頭燕鷗、黑嘴鷗及紅燕鷗等,合計10隻以上;二級保育類唐白鷺、黑面琵鷺,合計3隻以上。
鷗科鳥類總數量達50隻以上。
同一時期(監測時間每季2次)於施工區域周圍250公尺內發現東方環頸鴴繁殖巢位30巢以上,即達停工標準。
每年4-6月屬於黃鸝主要繁殖期,停止淡水端明挖覆蓋路段之土建工程。
紅樹林停工標準(補救性)
於八里端計畫範圍內之臨河作業或水中作業期間,監測計畫調查結果(挖子尾自然保留區內設置3處紅樹林固定樣區)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,執行停工標準流程:
相鄰2次調查之紅樹林成株死亡率>20%
凋落物量>施工前同季調查凋落物量之150%
蟹類、彈塗魚停工標準(補救性)
每個潮間帶監測位置(挖子尾自然保留區、台北港北堤濕地)分別各設置3處監測樣區及2處比較樣區(單一樣區面積4m2)
於八里端計畫範圍內之臨河作業或水中作業期間,其監測計畫調查結果符合下列情形,則執行停工標準流程:
單一監測位置內,單次調查發現達50隻或以上之蟹類或彈塗魚(總計)屍體,即應於1日內通報監造單位。
文化資產-自然景觀
新北市政府83年1月10日公告成立「挖子尾自然保留區」。
範圍:淡水河道中淡水區與八里區交界起,南至公路止,西邊沿挖子尾溪向上溯至大崁腳堤。
文化資產保存法
第3條
自然地景係指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、地形、植物及礦物。
第79條
自然地景滅失、減損或增加其價值時,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指定或變更其類別,並辦理公告。直轄市、縣 (市) 定者,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。
諮詢函文
新北市政府農業局101年3月2日函復本案地號皆未位於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9條指定公告之自然保留區。
台北港完成後,大貨車車次仍以八里新店線為主要聯外道路,部分轉經西濱快速公路往南。
以管理維護角度,可考量利用限重的方式禁止重型貨車行經淡江大橋。
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告「新北市大貨車行駛路線及禁行區域圖」,已限制大貨車進入鄰近之沙崙社區及淡水老街地區,故淡江大橋興建後,大貨車尚不致對淡水市區造成影響。
民意調查結果
委託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民意與市場調查研究中心於101年7月14日至7月29日進行面對面訪問,受訪對象包含淡江大橋沿線居民(210份)、淡水區及八里區居民(488份)、遊客(404份)、意見領袖(7份),共完成1,102份。
調查結果顯示,89%受訪者贊成(含有條件 贊成),11%受訪者不贊成,原因如下:
民眾對淡江大橋計畫的贊成度
67%贊成:期許增加交通便利性,促進地方繁榮、帶動觀光。
22%有條件贊成:考量因素在於能否做好「污染防制工作」、「施工安全維護」和 「淡江大橋景觀美化」。
11%不贊成:考量因素在於「影響淡水河生態」、「影響淡水夕照」及 「導致交通壅塞」。
意見領袖對淡江大橋計畫的贊成度
意見領袖包括里長、區公所區長及主任秘書、民意代表、社區大學專員、大學教授、文史工作者及環境保護團體。調查結果顯示27位意見領袖中,24位贊成,3位不贊成,主要原因如下:
24位贊成:促進地方繁榮、帶動地方觀光事業。
3位不贊成:會使淡水湧入太多人潮、破壞淡水夕照景觀 。
對橋型評選委員會的接受度
續上,對於11%不贊成的受訪者,如果透過「廣納地方文化及藝術工作者意見,成立橋型評選委員會,以國際邀圖公開徵求設計方案),則有50.3%比例轉為可以接受本開發計畫。
不贊成比例由11%降為約5%。
主橋與景觀融合的民意說明
約70%受訪者同意「淡江大橋」興建後,可以成為北台灣的新地標,橋上也可做為觀賞落日的地點。
淡水端引道
淡水端匝道經檢討後改由中正路口前下至地面併入沙崙路,以交控管理方式禁止淡江大橋下引道車流左轉,並設置往漁人碼頭匝道(濱海匝道)銜接中正路2段51巷,以利車流進出。
#11道路闢建
#11道路為都市計畫道路,屬新北市政府權責。
在淡海新市鎮採中推估發展情境下,引入人口數為計畫人口總數30萬人之40%左右(約12萬人);在未提供#11計畫道路之路廊條件下,以 沙崙路提供淡水地區旅次服務,已可滿足交通需求。
本計畫已設置(預留)銜接#11道路匝道,建議後續如淡海新市鎮開發超出現有預定規模,再考量闢建#11號計畫道路銜接,以提供服務。
沙崙路斷面配置1
沙崙路用地寬35m,現況為雙向雙車道、兩側布設10m 寬人行道。依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建議,基於都市計畫發展,優先考量保留兩側各10m 綠化步道用地,道路斷面按 依交通需求重新配置,採單向一快一混合車道配置,並留設人行道;後續設計階段將再與新北市政府會商。
沙崙路續行遇現有小山丘,為順應平縱面線形,將施作長約200公尺之明挖覆蓋隧道,出隧道後銜接淡海新市鎮50公尺寬計畫道路。
防汛作業無缺口
工安要求無災害
進度要求均達標